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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以来,山西省生态环境执法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坚持严格执法、依法执法、科学执法,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努力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先后组织开展“利剑斩污”、空气质量保障、重要流域监管等16项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024年10月31日,山西省共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031件,有力保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总体改善3.0%,优良天数比例为 71.2%,PM2.5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例为 0.4%;全省地表水环境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7.2%,超过国家下达目标15.9个百分点。汾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同比提升9.5个百分点,汾河入黄河口断面水质首次达到优良标准。

  此外,山西省全面推行《山西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实行)》,全省1340家工业企业纳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实行包容审慎执法,2024年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29件,让行政处罚更趋合理、更有温度。

  同时,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强化科技赋能执法,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以及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执法检查,2024年出动走航车353台次、无人机1200多架次,发现并整改各类环境问题1683个。

  山西省将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照六方面重点任务强化攻坚,不断探索新的执法手段,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为加快建设美丽山西、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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