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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赣州市已开展轨道交通相关工作,赣州市人民政府已批复赣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已完成赣州市轨道交通(地铁)第一轮建设规划和相关配套专题初稿编制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申报轨道交通(地铁)项目需满足3个必备条件,即“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截至2023年末,赣州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为261.26万人,市区常住人口不满足申报条件。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1302号),明确“十四五”时期不受理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和一般地级市的首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划报批,赣州市轨道交通第一轮建设规划暂无法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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